“注册职业卫生师”,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886号建议的答复中是这样说的-非凡娱乐app
来源:
职业健康先行
日期:2023-04-25 14: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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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职业放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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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将“注册职业卫生师”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对健全职业病防治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和加强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等法规文件要求,以提高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支撑人才队伍素质、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素质为重点,扎实推进职业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并取得积极进展。我委联合9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积极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加强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工程技术等与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对国家职业资格实施清单式管理。其中,医生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分别属于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我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其中设有职业病学(中级)、职业卫生(中级)等2个专业,分别满足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病预防监督等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迅速发展的新阶段,几十年粗放发展积累的职业病高发问题正处在矛盾的凸显期,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也带来系列新问题和新挑战,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接害人数众多,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病防治法》虽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但尚未规定“注册职业卫生师”等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制度。对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新要求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我国职业健康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职业健康专业人才严重短缺,专业及学科体系不健全,是明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亟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国务院部署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按照程序动态调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积极推动将职业病诊断医师作为医生资格子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一步满足职业病防治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动态调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完善职业卫生等职业资格制度,引导职业病防治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配合教育部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学科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相关高等院校开设职业卫生工程等专业,探索培养“职业卫生 工程”的复合型人才。积极推动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规章,适时将“注册职业卫生师”等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制度纳入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体系。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22日